丰县2025年顺河镇白庙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苏农复[2025]59号、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徐农复[2025]2号批复,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徐州晟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丰县顺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丰县2025年顺河镇白庙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1标段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丰县顺河镇白庙片。
2.建设规模:丰县2025年顺河镇白庙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涉及4个村、约7000亩;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8783463.76元。
3.招标内容:本标段主要包括司花墙排涝站拆建1座、新建闸10座、新建渠3.31千米、沟道疏浚10.85千米、涵27座、桥梁3座、水泥路(有路基)0.672千米、水泥路(无路基)2.983千米、田块整治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18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丰县2025年顺河镇白庙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超长期国债)共计2个标段,本公告为1标段;
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多可参与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20个标段中两个标段的投标(超过两个标段的超过部分按废标处理),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规模具体详见前期发布的招标计划一览表)
2. 评标按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标人前一标段中标后可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3.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公示中标候选人,因投诉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的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申请人主要资格条件(以下第1、2、3、5、6、8、9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且需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勾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建设单位同意书及工程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6.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含网址的中标结果或中标候选人公告(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县级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金额为准,时间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县级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注: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土地整治工程。
9.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9.1技术负责人:须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9.2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本企业注册;所有人员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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