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选聘临高县三十二队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临高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临高县三十二队桥危桥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三十二队桥位于临高县国营红华农场三十二队附近,现状桥梁上部结构为1×25m石拱桥,上跨大塘河,桥梁全长36.m。下部结构桥台为圬工台。桥面为水泥混凝土铺装,桥面宽度4.5,该桥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历年洪水期间无漫水情况。目前,桥梁已出现拱顶侧面开裂、拱圈渗水、拱圈砂浆脱落、护栏等级不足等严重病害,沿线村落居民的出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方便村民出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拟对上述桥梁进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四、工作范围:承担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评价报告编制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参选单位自行报价(最终合同价以预算审核价为准),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服务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六、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当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3)竞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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