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5202-20-01-48197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长美水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长美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道路长富路,北接现状望江北路,南至寨前溪,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总长约1.463km,并对沿线河道进行综合整治,设水闸2处,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水利工程及桥梁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具体见本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 | ||||
| 招标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具体见本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 | ||||
| 工期(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设计工期为45个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59.7033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备具备②、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需要满足3.1条款要求外,还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5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3.7 投标单位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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